道教戒律的当代传承与实践价值
邓三渡
近日,宗教界深入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,这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、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的重要举措。道教深厚的戒律传统与此次教育活动的核心要求高度契合。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的《关于崇俭戒奢、正信正行的倡议》(以下简称《倡议》),为道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。
一、戒为道基,学律明心:以戒律奠定修行根基
道教历来将戒律清规视为“入道之基”“修身之本”。《赤松子中诫经》深刻揭示了天人感应的道理,指出为善者“善气覆之,福德随之”,为恶之人“凶气覆之,灾祸随之”,生动阐述了善恶报应的必然性,奠定了道教戒律的伦理基础。该经还详细说明了“司命夺算”的机制,这种神圣的监察体系,为戒律的遵行提供了强大的伦理约束力。
《三洞众戒文》开宗明义指出,“学道求真,莫不先持斋戒”,并系统整理了由浅入深、循序渐进的戒律体系:“始起心入道,受三归戒;箓生,五戒、八戒;在俗男女,无上十戒……清信弟子,天尊十戒、十四持身品……”这种设置展现了道教戒律体系的包容性与层次性。
《太微仙君功过格》则通过具体的量化方法,将戒律修行落到实处。其“功格三十六条”与“过律三十九条”详细规定了善恶标准,并要求修行者每日记录反思,这种自觉的反思精神,为当代道教徒的自我修养提供了重要启示。
二、崇俭戒奢,道法自然:以朴素契合天道运行
“崇俭戒奢”是道教自古传承的重要训诫,与当前《倡议》精神高度契合。《太上老君经律》中“老君百八十戒”明确规定“不得贪恋居家”“不得积聚财宝”。《太上十二上品飞天法轮劝戒妙经》直指贪欲和饮酒的危害,用诸多严厉的警示,深刻揭示了奢靡生活的过患。
《道门十规》在多个章节强调俭朴修行的重要性。在“坐圜守静”部分要求修行者“草衣木食,箪食瓢饮,但获止饥蔽寒而已”;在“住持领袖”部分要求“慈仁俭约”;在“金谷田粮”部分明确规定“常住田土,例不许卖,亦不得私立契约,破荡卖易”。并对奢靡行为提出严厉批评:“华衣美食,广厦细毡,昧公营私,出入骑乘,呵拥仆御,交接权势,以致教化不行,源污流浊。”这些规定从各个层面构建起崇俭戒奢的制度保障,为当代宫观管理提供了重要借鉴。
《太清五十八愿文》从积极的角度阐述了俭朴修行的意义,“若见贫人,当愿一切损身施惠,后受大福;若见富人,当愿一切救济万物,世世受禄。”旨在将外在的戒律要求转化为内心的自觉。《太极真人说二十四门戒经》第九戒“不得悭贪吝惜财物”与第十三戒“不得因到人家、见他有物、便即贷借、方便不还”,从正反两方面规范了道教徒的财富观。这些戒律精神与《倡议》中“不穿戴高档服饰、不食用名贵食材、不住豪宅别墅”等具体要求形成了深刻呼应。
三、正信正行,修身利人:以修为践行济世宏愿
道教戒律注重内外兼修、知行合一。《太上洞真智慧上品大诫》提出“闭塞六情”的修行方法,对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的全面约束,体现了道教修身养性的独特智慧。
《虚皇天尊初真十戒文》将修养要求具体化为十项基本戒律,并对每一条戒律都进行详细阐释。其中对“忠孝”的解读尤为深刻,“祝国延禧,除妖却害,化民为善,裨王化之所未及,乃出家之忠也。生则诱其亲,以惜福向道;死则为之迁神福乡。其处己,则离诸恩爱,息诸尘缘,专精一心,勤于学道。”这种将出世修行与入世担当相结合的阐释,为当代道教徒处理宗教信仰与社会责任的关系提供了重要指导。
《太真玉帝四极明科经》从更高层次规范了修行者的言行举止。如对修行者沐浴焚香、存思叩齿、衣着步法乃至呼吸节奏均有严格规定。这些细致入微的仪轨要求,不仅是对修行方法的规范,更是对修行者内心的锤炼。该经还强调,“诵经当令心目相应,不得杂念异想”。这种对修行质量的严格要求,体现了道教对正信正行的高度重视。
四、持戒精严,树立形象:以威仪展现玄门清风
道教历来重视修行者的威仪形象。《道门十规》对各类人员的言行举止都有明确规范。要求住持领袖“必得高年耆德,刚方正直之士,言行端庄,问学明博,足为丛林之师表”;普通道众“言行端庄,问学明博,足为丛林之师表,福地之依皈”;在“云水参访”部分规定“只笠箪瓢,孤云野鹤,或遇名山洞府,挂搭安单,参谒明眼师匠”。这些规范从个人修养到团体生活,建立了完整的形象标准。
《三洞众戒文》中的《弟子奉师科戒文》详细规定了弟子事师之礼,如“弟子不得向师称弟子,言皆称名”“弟子诣师,不得专辄而坐,命坐方坐”等。其中特别规定,即使师长年轻而弟子年高位尊,弟子也须恭敬有加,不得怠慢。这些细致入微的规定,不仅维护了师道尊严,也塑造了道教徒谦恭有礼的形象。
《太真玉帝四极明科经》对道教徒的着装、诵经、入室等都有严格规定,要求“入室诵经,皆当身冠法服”,并详细规定了法服的制式。这些规定不仅是对宗教仪轨的遵守,更是通过外在威仪来涵养内心的修行方法。
五、积极回应,重树道风:以实践推动健康传承
道教界加强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的重要实践,是推动道教健康传承的具体行动。在这一过程中,道教丰富的戒律传统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精神资源。
《赤松子中诫经》提出的“修身制命,治性之法”,为道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。该经强调,“清朝常行吉气,专心记念,善语、善行、善视”,正是一种从日常细微处着手的修行方法,体现了“重修为”的实践精神。《太上洞真智慧上品大诫》提出的“十诫”和“十二可从”,则为道教徒的日常行为提供了系统指导。其中“心不恶妒,无生阴贼”“守仁不杀,愍济群生”“守贞推让,不淫不盗”等戒条,“十二可从”中的“常行慈心,愿念一切”“不务荣华,断俗因缘”等要求,为道教徒的修行指明了方向。
在新时代,道教界应当以此次教育活动为契机,将传统戒律与现代社会相结合,创造性地转化和发展道教戒律体系。一方面,要深入挖掘道教戒律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,如《赤松子中诫经》强调的忠孝诚信、《太上洞真智慧上品大诫》倡导的慈悲济世精神等,使其成为涵养道教徒品德修养的重要资源。另一方面,要积极探索传统戒律在现代社会中的实践路径,使古老的道教智慧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。
“学法规”是明辨是非的基础,要求我们深入领会国家法律法规和道教传统戒律的精髓;“守戒律”是净化身心的关键,需要我们将戒律要求转化为日常行为准则;“重修为”是涵养德性的根本,要求我们内外兼修、知行合一;“树形象”是教化世人的体现,需要我们以庄严的威仪和高尚的德行展现道教的良好风貌。
道教界要以《倡议》为指导,将传统戒律精神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,以持戒净化身心,以守规树立形象,以修行服务社会,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道教“尊道贵德、清静俭朴”的宗旨,以戒为师,正己化人,将自身健康发展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,为我国宗教的健康传承作出道教界应有的贡献。
(来源:微言宗教; 作者单位为中国道教学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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